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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购买7000个公益性岗位 使用期限为2年

作者:安远    栏目:宁夏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14 20:19

月工资按当地最低标准执行

11日,记者采访获悉,2017年宁夏决定购买70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50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3500个,用于帮助全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据了解,此次公益性岗位使用期限为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月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类区1480元,二类区1390元,三类区1320元。

满足以下条件,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

1.具有本自治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5.离异、丧偶者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6.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按不低于分配公益岗位的10%的比例安置);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原则上按分配公益岗位10%比例安置);

8.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10.劳务移民到迁入地城镇落户的就业困难人员;

11.戒毒康复、刑释解矫等特殊群体中困难人员及在城镇居住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记者 肖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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