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作者:夏冰 栏目:商业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16:59 阅读量:171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权益分配方案
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的分派方案中,以基准日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资本公积不用于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配方案一致,采用与分配比例相同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中不含99,404,621股回购股份的1,924,975,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每10股派发1.60元人民币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非限售股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
每10股0.32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的,每10股缴纳税款0.16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924,975,311股×0.16元/股=307,996,049.76元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占每股的比例减少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时,每股现金股利将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实际现金股利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即307,996,049.76元
综上所述,在保持现行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实施权益分派后的除息价按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基准日收盘价—0.1521434元/股。
七。咨询方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陈中路655号
八。参考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举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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