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提升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两类人才“全额可贷”
作者:文辉 栏目:商业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7-25 13:41 阅读量:15923
根据通知,A,B类人才由最高限额80万元调整为可全额贷款,C,D,E类博士人才由固定贴息调整为一定比例贴息,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未来优惠额度根据基本贷款额度动态调整,同时,高层次人才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也由固定优惠调整为一定比例优惠。
根据《通知》的解读,上述条款是指A类,B类高层次人才在丽水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自住住房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贷金额不设上限,不受可贷金额按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最近12月平均月余额的10倍计算,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缴存额的3倍的限制,在丽水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C,D,E类博士高层次人才,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上浮60%
根据消息显示,上述通知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丽水市关于新时代加快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所附《丽水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类,B类,C类,D类,E类博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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