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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作者:苏婉蓉    栏目:商业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2-07-06 11:29   阅读量:7981   

为加大帮助企业脱困稳岗力度,激发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力,确保疫情正常防控形势下农民工工资支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4日发布《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期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期缴纳政策。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已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备案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自2022年6月1日起,无需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备案或开工报告审批,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以及2022年7月1日起新开工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可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内无需提交申请。

经北京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无需申请,自动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结束后,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将继续鼓励建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代替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同时,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建筑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免缴工资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延期支付政策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缓缴政策实施过程中,经调查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明确排除在缓缴范围之外,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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