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榆林公司运输超载隐患大运煤司机称获默许
作者:李陈默 栏目:企业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7-06-17 14:50 阅读量:5793
一辆核定载重只有16吨的运煤车辆,实际却装载了33吨煤炭。今年5月,陕西榆林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牵出了神华集团旗下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神华公司”)超载运煤背后的隐秘链条。藉此,榆林神华公司在运煤环节层层转包、监管混乱等现象开始浮出水面。
知情人士陈军(化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榆林神华公司运煤超载已经成常态化,涉及车辆达上百辆。
针对运煤超载事宜,记者向榆林神华公司总经理高云飞致电采访。6月5日,榆林神华公司通过邮件向记者回复称,公司是具有煤炭生产和销售营业资质的合法企业,煤炭上站运输均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竞价确定承运商,并且与承运商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承运商所有车辆因交通肇事、超载、超限、交通处罚、未加盖篷布等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然而,多位运煤车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严重超载的运煤车辆均是在榆林神华公司货站装车,并由该公司负责过磅出票。这些司机认为,运煤车的超载是榆林神华公司默许的。对此,榆林神华公司没有向记者做出解释。
超限106.25%酿事故
据公开资料显示,榆林神华公司是按照神华集团和陕西省政府签订的合作开发煤炭资源框架协议精神,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0.1%和陕西煤化工集团府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出资组建。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是一家以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为主要业务的综合能源企业。
2017年5月中旬,由于严重超载,一辆承运榆林神华公司郭家湾煤矿的运煤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司机孙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孙某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车辆载物超出该车的核定载重质量(核定载重为16吨,实际载重33吨,超载50%以上),且车辆在行驶至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进而发生事故。记者通过测算发现,上述车辆的超限率达106.25%。
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在该起事故中,运煤车辆严重超载是酿成车祸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多位运煤车司机向记者表示,承运郭家湾煤矿的运煤车超载50%是普遍现象,涉及车辆上百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但是,根据上述运煤司机的表述,承接榆林神华公司运煤的车辆严重超载已然常态化。原本核定载重只有16吨的运煤车辆,为何在榆林神华公司的装煤站点却能够装载33吨的煤炭?
对此,陈军向记者表示,这些严重超载的车辆,主要是负责承运榆林神华公司郭家湾煤矿,将该煤矿的煤炭运至燕家塔站,然后再在该站点将煤炭重装由火车外运。其中,通过运煤车运输的路段距离约25公里左右,每车所得收益按照载煤质量计算,为20元/吨。
记者获悉,郭家湾煤矿是神华集团首批推广的数字矿山示范井,煤矿井田由总体规划中的袁家梁井田和郭家湾井田合并而成,井田范围面积119.2平方公里,可采储量7.69亿吨,年设计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并且配套有铁路专用线。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郭家湾煤矿的煤炭虽然需要外运,但榆林神华在该煤矿并没有运煤车辆,而是将运煤业务转包给了一些物流运输企业。
根据榆林神华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榆林神华公司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竞价确定承运商。其中,府谷县鸿嘉物流运输公司(以下简称“鸿嘉物流”)于2016年12月通过公开竞价被选中为承运商,并与榆林神华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双方约定,“在合同期内乙方(鸿嘉物流)所有车辆因交通肇事、超载、超限、交通处罚、未加盖篷布等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记者调查获悉,因为鸿嘉物流自身的车辆无法满足郭家湾煤矿的运煤需求,所以对外雇佣了大量的社会车辆,而鸿嘉物流从中收取每吨2元钱的管理费用。
有运煤车司机对此提出异议,称该管理费用收费过高,只能通过超载获取更大利润。
监管缺失默许超载?
针对运煤车超载事宜,榆林神华公司认为,公司已经将上站运输业务转包给了承运商,而且招标及承运合同签订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合法合规,也不存在 “中间商层层扒皮”等问题。
另外,榆林神华公司称,公司与鸿嘉物流的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双方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承运人(即鸿嘉物流)在承运货物途中的风险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驾驶员系鸿嘉物流,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驾驶员在从事鸿嘉物流指派的运输业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应由鸿嘉物流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并且承运商鸿嘉物流与运输司机签订有运输《承诺书》,需严格遵守榆林神华公司相关规定,责任自负。
但是,陈军向记者表示,榆林神华公司对于运煤车辆严重超载一事,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陈军告诉记者,虽然所有的运煤车都不是来自榆林神华公司,但是在车辆进站拉煤的过程中,由榆林神华公司方面负责装煤,并且装多少,也是榆林神华公司说了算,而且还由该公司负责过磅。陈军认为,榆林神华公司对于运煤车超载50%以上的这种行为是知晓的,并且为车辆过磅出票,默许了这种行为。
对此,榆林市一家运输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实郭家湾煤矿的煤炭主要是通过铁路外运,但是煤矿距离燕家塔站的这段距离由汽车运输,榆林神华公司虽然没有车辆,但是设有运输部门,运输部门通过竞价公开招标,由于竞争公司多,所有运输价格被压得很低,很多管理规范的物流公司都不愿意承接,只能转包给实力较弱的物流公司通过招聘社会车辆来承运。
该负责人认为,榆林神华公司管理也存在问题,郭家湾煤矿只负责装煤,运输部门只负责管理承运商,燕家塔站只负责到站卸煤,保证煤炭数量不短缺。至于在运输的过程中,拉煤车有没有超载,超载多少,完全不对其进行监管。
一位承接中石油成品油运输业务的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大型货运车辆承运货物业务,都必须向所承运的单位报备每辆车的详细情况,其中就包括车型、核定载重、保险等。而承运的单位也会根据车型、核定载重进行装车,严格控制超负荷装车。
榆林市交通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超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但是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仍有司机超载上路。如果企业能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定载重装货,那么,就会从源头上避免车辆超载。但是,企业并不愿意按照车辆核定载重来自我约束,因为车辆少装货物之后,司机所得利润就会缩减甚至亏损,进而会要求企业上调运输费用。
因此,上述人士希望,大型企业能够做出表率作用,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定载重装货,从源头上彻底杜绝超载。
据记者了解,自2017年5月承运郭家湾煤矿至燕家塔站的拉煤车由于超载发生事故之后,榆林神华公司已经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重装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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