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账户利率将调整为全国统一利率
作者:张璠 栏目:企业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26 08:55 阅读量:17315
本报讯 (华商晨报记者 杨晓明)近日,人社部印发了“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为进一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增强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作用,特制定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同银行存款一样按月生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就是专门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单独规定的年利率。此前,辽宁省企业养老账户记账利率均在每年与社平工资同一时间公布,今后,将调整为全国统一利率,在每年的6月份公布。
通知中提到,今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将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坚持制度公平性,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确定,建立一个或多个职业年金计划的省(区、市),职业年金的月记账利率为实际投资收益率或根据多个职业年金计划实际投资收益率经加权平均后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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