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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电动车?情报】中机中心:公告内新能源汽车产品4月1日前需提交相关检

作者:张璠    栏目:汽车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3-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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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高工电动车网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获悉,中机中心发布《关于<公告>内新能源产品补充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业应当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以下为原文:

关于《公告》内新能源产品补充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当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检测报告。现系统功能已完成调整,可以进行补充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报告的上传和提交

2.企业在线申请

企业填写报告编号时,应与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进行核对,防止出现报告编号、企业车型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编号与企业产品情况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核实或修改。

3.企业在线提交

报告编号填写完毕保存无误后,可进行提交。提交时系统会根据报告编号校验报告文件是否上传。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告补充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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