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你想知道的问题崂山区来答疑
作者:白鸽 栏目:新闻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0-06-11 11:58
义务兵优待金是地方政府为鼓励适龄青年参军入伍而设立的,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ldquo;八一rdquo;前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义务兵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经费不是发放给义务兵本人的,而是发放给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亲属的。
1、同在一个部队服役,为什么军属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不一样?自2016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士兵入伍前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全国各地的优待金标准是不同的,并且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市、区,优待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崂山区2019年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标准25453元。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25453元发放,同比去年标准23884元增长6.5%。
2、进藏、进疆、大学生服役期间的义务兵优待金会有增发么?
崂山区对到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自2015年起,入伍的大学生(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
3、优待金谁发放?
普通义务兵和大学生义务兵的优待金发放地略有不同。对于普通义务兵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无论在哪里服役,优待金统一由户口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对于大学生义务兵来说,2012年11月8日,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出《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高校在校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报名,入伍服役后,其家庭优待金由学校所在地发放。
4、优待金何时发放?
崂山区2018年入伍义务兵133人,2019年入伍义务兵121人,共需资金947万元,崂山区将在ldquo;八一rdquo;前发放到位。
(周长润 台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