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龄讲学”,好政策还需精准实施
作者:肖鸥 栏目:新闻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10-19 16:47
2018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即择优选用的优秀退休校长和教师,将先进的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带到乡村学校,拓展乡村教师的视野,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质量提升。方案发布后,在河北、江西、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8个中西部省区试点实施。如今一年过去,笔者调查发现,“银龄讲学计划”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讲学教师、工作定位不准,学校方和讲学教师应募者的需求和供给缺乏精准匹配等问题。
为了真正发挥出“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效,促进“银龄讲学计划”的持续推进。笔者建议:
一、准确把握“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工作定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讲学教师首要岗位职责就是“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将讲学教师当作缺编学科教师的顶替者。而将讲学教师当作缺编学科教师的顶替者,实质上是把他们当做一个简单的教学“劳力”,很难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同时还会加重他们的工作负担,不利于“银龄讲学计划”持续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其工作职责主要定位为指导学校课堂教学、教研科研、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和培养教师队伍等,以引领、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引导受援学校充分发挥好讲学教师的专业优势,真正扬讲学教师之专业特长而避其年龄和身体之短板,发挥好优秀退休教师的余热并有效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公示学校发展的真实需求以匹配相应专业特长的讲学教师。对讲学教师有需求的学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指导和协助下,诊断自身发展需求,厘清自身发展最主要的短板和发展需求,选准自己在课堂教学、教研科研、课程改革、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结合“银龄讲学计划”的要求和安排,公示本年度需求岗位及其职责要求,便于应募讲学教师根据自己专业特长选择合适的学校及岗位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助力学校发展。
三、公示学校基本自然条件和生活条件,以匹配相应身体素质的讲学教师。尽管应募讲学教师有体检报告作为报名的前置条件且年龄规定在65岁以下,但毕竟他们年龄偏大,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不强。《通知》明确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总体而言,受援学校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对讲学教师有需求的学校应同时公布学校的气候、海拔等自然条件和交通、医疗、住宿等生活条件,便于应募讲学教师根据自己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同时,应创造条件鼓励夫妻同行,优先选用本区县、周边区县等离家较近和生活习惯、生活条件等差异不大的应募讲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