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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放假安排发布不得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作者:肖鸥    栏目:新闻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10-05 16:34   阅读量:13454   

天津北方网讯: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中秋节当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劳动报酬,不得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具体计算方法为:

9月13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300%;

9月14日、15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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