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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最高补贴100%

作者:安靖    栏目:新闻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10-01 15:13

东方网记者薛宁薇、曹磊9月20日报道:今天上午,临港新片区政策发布暨金融机构签约仪式在沪举行,现场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重点扶持领域、扶持对象、金融机构扶持措施、金融功能性机构扶持措施、金融人才扶持措施、金融创新奖励、招商引资奖励、经营承诺、附则等九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亮点颇多,比如金融机构扶持方面明确,对持牌类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投资类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和综合贡献奖励。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最高30%的比例给予项目建设奖励。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12%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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