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未来高龄化负担空前,专家呼吁异地养老政策“通关”
作者:苏婉蓉 栏目:新闻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18-05-11 13:07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民政部门将全面实施战略合作,通过联动公共政策、衔接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共享人力资源,将四省市民政事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期共同提高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的水平。
在整个长三角区域,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未来的高龄化负担也将空前沉重。
此次论坛上,与会人士认为,应当在长三角地区建设一个开放、交融的养老服务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壁垒。同时,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养老政策“通关”。
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
记者从论坛获悉,沪苏浙皖四省市将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领域,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方面加强对接与联动;在政策准入、工作标准等方面加强协同;在监督检查、行业监管等方面加强协作。同时,在政策联动的基础上,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或标准的可行性。同时,四省市将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作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推动民政事业的规划衔接。
四省市民政部门还商定,以“资源共享、机制融通”为重点,加大各领域工作平台整合的力度;以“标准统一、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长三角民政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后台联动。此外,上述四方还决定,通过“资质互认、补贴对接、品牌推广、人才流动、统一培训”等方式,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民政事业的人力资源共享。
“未来长三角高龄化负担将空前沉重”
老龄化问题成为论坛讨论的焦点。
“上海是国内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也将较早应对高龄化的高峰压力。”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说,截至2017年底,上海户籍老年人口已达483.6万,占户籍总人口的33.2%;8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6.7%;人均期望寿命83.37岁,百岁老人突破2000人(每10万人中有14.9人)。预计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540万,2025年达600万左右。特别是2030年到2040年十年间,高龄人口预计增长一倍,达到150万人。整个长三角地区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所长朱建江在作主旨报告时指出,根据他们对整个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前景预测,未来几年是老年人口低速增长阶段,2020年以后老龄化又开始加速,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规模,将从2015年的3976万人,增至2020年的4600万人、2035年的7500万人,至2050年为7400万人;常住人口老龄化水平则持续上升,从2015年的18%,增至2020年的21%、2035年的33%、2050年的42%。2015年至2020年,长三角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快速扩张,每年增加100万以上老年人口;2020年至203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年均增长近200万人;2035年至2050年,随着长三角地区总人口规模进入负增长,老年人口规模的持续增长,老龄化水平将处于高位运行。
朱建江说,根据预测,2035年之后,长三角地区将进入高龄老人的高速增长阶段,未来需要照护的人口规模大增,“高龄化负担空前沉重”。届时,80岁及以上高龄常住人口规模,将从2015年的547万人,增至2020年的650万人、2035年的1000万人、2050年的2100万人;高龄比从2015年的13.76%,小幅上升至2020年的14.13%,至2035年降至13.33%,2050年则大幅上升至28.38%。
建议推动长三角异地养老政策“通关”
参与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认为,长三角三省一市要加强区域合作,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是大势所趋。
“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跨省市异地养老的需求。”朱建江指出,这些异地养老的需求,具体包括老人随儿女迁移流动而进行异地养老,以及老人根据价格、环境等因素选择异地养老等。
同时,从企业跨区域投资经营的需要来看,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健康发展。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与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是大势所趋。企业已先行探索实践各种不同的商业模式,政府也在迅速跟进,提供配套保障,推动区域合作,加速形成气候,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业繁荣发展。
与会人士认为,应当在长三角地区建设一个开放、交融的养老服务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壁垒,促进社会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养老服务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认;应当营造一个让老年人受益的制度环境。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加强规划联动,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养老政策“通关”;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为老年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养老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提供便利。
朱建江建议,应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服务体系,深化长三角全域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中的异地结算、跨区补贴机制,通过建立长三角异地结算统一平台,实现医疗保险(门、急诊)异地结算、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异地对接。
同时,在全面完成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推进商业长护险的实施,在长三角异地养老中,长护险的异地转移额度可以根据商业长护险的多少来设置不同比例。
此外,还应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中的服务资源跨区对接,以区域内老人的生命安全与生活需求为本,在跨区急救医疗(120急救体系跨地区协调指挥)、跨区保健服务(转院、转诊体系)、跨区公共交通、跨区养老服务、跨区老年优待、跨区企业注册等方面打破行政边界,连接人本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