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杠杆率取得积极进展混改重组等手段齐上阵
作者:柳暮雪 栏目:新闻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8-13 19:28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文称,降低企业杠杆率主要举措取得积极进展,将全力以赴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多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可降低企业现金流压力,避免“突然死亡”和“企业僵尸”,减少不良贷款和降低债务成本、运营成本、财务风险、金融风险;二是提升资金运营效率,市场资金自由配置到需要的产业和企业,资金的所有者可以自主选择支持实体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降低因价格有黏性、工资刚性造成市场不能有效出清带来的不良后果;三是减少大量资金通过“两融”等渠道流入股市、房市、汇市,提高实体经济贷款的可获得性。
据悉,各地区、各部门、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降低企业杠杆率7大途径均取得积极进展。如在兼并重组和企业依法破产方面,共推动4组9家中央企业的重组事项,2017年1月份至5月份,我国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交易金额为7107.5亿元,交易数量3086件;对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积极开展处置和治理工作;通过企业依法破产促进僵尸企业出清的能力持续提升。
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着力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企业杠杆负债自我约束的机制,截至目前共有19家企业正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市场化债转股方面,各类实施机构与钢铁、煤炭、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中具有发展前景的70余家高负债企业积极协商谈判达成市场化债转股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万亿元,这些协议的落地实施有助于建立企业负债杠杆自我约束长效机制;在发展股权融资方面,截止目前上市公司数量为332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超过1.1万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累计超过1.8万家,股票融资规模达到6.19万亿。
国家发改委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企业杠杆率过高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扭转,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仍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最高的,不少企业还处在财务负担重、债务风险高的困难境地。因而,必须坚定去杠杆方向,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重点作好国有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僵尸企业债务有效处置方式;三是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发挥综合性作用。
(苏诗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