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租房高峰期租房宜早不宜晚
作者:宋元明清 栏目:新闻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7-06 09:42
本报讯(记者杨滨)又到了房屋租赁的高峰期,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发布消费者投诉分析,房屋租赁成为近期投诉热点。消费者李先生向12315热线反映,自己委托一家房屋中介租房,选定房屋后向中介预付押金。谁知签订合同时,业主说房屋为回迁房,不能提供房产证。李先生认为中介未尽到审核义务,拒绝签署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
市工商局根据往年的数据统计分析认为,每年的6月到8月,成为房屋租赁的高峰期,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大学毕业生离校,租房的需求集中大量释放;二是众多家长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就近租赁“学区房”。虽说距离9月份开学还有一段时间,但家长们担心房屋难租就着手提早租房,这致使房屋租赁市场开始不断升温。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租房宜早不宜晚,以免因房源紧张租不到房;避开高峰期租房,比如9月份开学前,租房人群集中,房屋出租的速度快,房租必定会有所涨幅,如果避开此阶段,市场中房源较为充足时,价格也会有所下降,相比之下“性价比”会高一些;选择正规中介并签署租房合同,在细微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