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绿色生态示范 城区(镇)建设
作者:如思 栏目:新闻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08 15:22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高玲)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山东省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广向区域发展转变,2017年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建设。
在资金安排上,省级财政按照绿色示范城区1000万元,绿色示范城镇500万元的标准,对滕州市高铁新区、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等25个省级绿色示范城区(镇)进行奖补,支持示范城区(镇)制定绿色生态规划体系,弥补绿色节能建筑增量成本,进行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此次省级财政对新评定的示范城区(镇)预拨50%奖补资金,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拨付其余部分。同时省级财政要求,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年内开工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3万平方米;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年内新开工绿色建筑或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且至少有1个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示范城区(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