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养老金“十三年连涨”(1)
作者:谷小金 栏目:新闻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17 16:03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上涨幅度如何确定?
自2005年至2016年,我国已经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6年的2400元左右。2005年至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至少上调10%,2016年则放缓至6.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从国外主要国家经验看,养老金调整水平多与物价或工资指数挂钩,或综合考虑物价和工资增长情况,有的国家还兼顾人口结构变化等情况。
从我国的情况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近几年,GDP增速、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都呈下降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2016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仅同比上涨2%,低于预期上涨3%的预测指标,属于温和通胀范围,反映了物价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并保持基本平稳。
“同时,去年1至3季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大致在6.3%,增幅继续减缓;去年我国GDP增速为6.7%,与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金维刚说,“因此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确定为比上年增长5.5%左右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