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扩大部分单位人事自主权 可自主招聘 可申请人才专项编制
作者:醉言 栏目:新闻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3-25 13:16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正式发布,从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编制管理、岗位管理、引才制度、职称评审、社保完善、薪酬分配、公共服务、鼓励创建“人才特区”,十个方面扩大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自主权。值得注意的是,《十条政策》的范围在于省属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而非省内所有这三类事业单位。
在《十条政策》中,首先松绑的,是三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自主权。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也可以自主确定招聘条件、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
对于编制不足,但单位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情况,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十条政策》还扩大了三类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自主权。例如,允许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不低于国家和省基本条件自行聘用;可在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分配办法,自主进行薪酬内部分配。
《十条政策》鼓励支持人才双向流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可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或奖励;同时,也支持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教授或创业导师。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