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起以“总消费”作为消费水平统计指标
作者:苏婉蓉 栏目:新闻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2-04 14:45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 高健钧)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了解到,北京市将2017年定为“总消费元年”,将率先以总消费替换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作为权衡实际消费水平的指标。
北京市商务委主任阎立刚介绍,在长达近40年的时间里,北京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进行消费水平统计,往后北京将以总消费作为统计指标。
据介绍,总消费由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构成。服务消费包括消费者在交通、邮政、住宿、栖身、教育、医疗、信息、文化体育娱乐等多个服务性行业的消费开支。对比起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消费能更整体体现生活性服务业及有关行业的发展情况,体现服务消费对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奉献,能更明了解答“钱都去哪儿了”的问题。
据了解,继2015年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历史上初次冲破“一万亿”,今年又冲破1.1万亿元,北京已持续9年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消费市场。
据统计,2016年,北京市完成市场消费总额2万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服务消费8921.1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比商品消费增速高3.6个百分点;服务消费在总消费中占比达45%,对市场消费总额的奉献率达55%,为带动首都经济稳固增长、增进经济转型施展了重要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