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白鸽 栏目:健康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6-11-03 18:21
起源:卫计委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现对有关要点解读以下:
一、背景情形
为进一步增强我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我委于2010年启动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工作。2011年3月,我委办公厅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方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法》)对示范区的申报、考评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如今全国已建成国家级示范区265个,为全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展开提供了重要经历,施展了“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带动全国”的示范引领用处。
最近几年来,跟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陆续推进,国表里慢性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示范区建设面对着新任务、新请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普遍征询看法基础上,联合近几年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践和近期出台的深化医改文件精神,与健康城市建设等工作连接,组织专家对《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构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方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将依据管理方法制订评价指标系统。
二、主要内容
共分五章,29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目的、基起源基础则和实用范围。
第二章为详详目的,共5条。确定了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的,从政策完善、环境赞同、系统整合、管理先进、全民参加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请求。
第三章为主要任务,共17条。包含社会赞同性环境、健康教育与健康增进、慢性病早期发现与管理、分级诊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慢性病监测、中医药运用、施展大众组织用处、防控系统建设和推进医养联合等方面。
第四章为组织管理,共3条。主要对各省示范区建设数目、申报评价程序、动态管理和复审流程做了说明,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区工作职责。
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方法的告诉
点击下方 浏览全文 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