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经验借鉴
作者:李陈默 栏目:关注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7-06-20 17:57
张绘
英、美、德、法、日等国虽然在管理体制机制、职业教育组织模式和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有很多不同,职业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也存在明显差异,但也有共性,主要体现在:各国都以法律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在职业教育领域与事权相匹配的支出责任划分,并且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多数立法层次较高,很多上升到宪法层级。通过科学的公式拨款,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职业教育支出标准,对各级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投入的比例也做了规定,这就为职业教育发展中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比如,日本和美国两国都非常重视加强中央政府教育部门的组织和统一管理权限,强调财政部门的具体经费管理权限,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更好执行地方职业教育事权;美国联邦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中承担的针对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低收入无家可归等弱势群体学生的资助和补助经费。
通过比较这些国家各级政府承担的职业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于界定我国政府的职业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逐渐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以实现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模式围绕职业教育学校组织发展战略目标有效安排和合理整合。减少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弊端,改革现有职业教育在各个部门之间实际管理权限较为分散的现状,进一步建立明确的政府职责分工和参与管理权限,确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事权清单,以明确职业教育管理的部门范围和边界。在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的基础上,形成不同层级部门的支出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事权的有效执行。明确转移支付的分配办法和法定程序。在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上,依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职业教育转移支付政策的调整优化也要依据发展战略需求和政府职责进行调整。
其次,合理的测算标准制定出职业教育办学标准与生均经费支出标准,以形成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的比例标准,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监督机制和对地方政府办学的考核规范与激励机制。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根据设立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职业教育规划目标,对职业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分类规范、清理整合,对中央支出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央财政支出,不再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央安排专项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补助;对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要逐步整合统一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取消交叉重叠的事项。
最后,进一步提高省级政府在职业教育经费和管理上的统筹力度。地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在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上给予考虑。
职业教育存在明显的财政外溢性,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很难有积极性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应当实现职业教育经费可携带。在建立完善人口统计信息和大数据支撑的前提下,利用学生学籍系统实现职业教育学生与财政支出、转移支付等有效挂钩,这样人口流入地政府才会有财力、有意愿去接收这些学生,为他们提供教育。我国有大量的职业教育学生由于就读职业教育而流动到东部地区,这无疑会加大东部地区职业教育经费负担。需要加大中央政府对跨地区流动人口的支出责任。需要在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完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职业教育钱随人走的财政拨款机制,缓解流入地政府在职业教育经费上的负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