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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机被盗一怒去偷电动车:想让别人也倒霉

作者:山歌    栏目:关注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6-06 17:55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王智

小陈在下沙沿江某房产中介上班,为了方便带客户去看房,他每天都会骑电动车上班。“车子都是停在门口充电的,有人要看房就骑车过去。”小陈说,6月4日他在公司加班,一直忙到凌晨12点多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没想到,出了门一看,自己停放在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

“平时车子都是放在门口的,人来人往的,也就没上锁,钥匙一拔就行了。”发现电动车被盗后,小陈立刻查看了店门口的监控,很快就发现了小偷的身影。“是一个40多岁的女的,晚上11点多路过店门口,看见我车停在这,就上前把车推走了。”

随即,小陈赶到闻潮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谢世雄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看路面监控,发现嫌疑女子把车推走后,一路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区内,并把车停在了一幢居民楼一侧的架空层内。

判断该女子可能租住在该小区后,当天下午民警赶到该小区调查,没想到嫌疑女子在小区里还“挺有名”,不少人都认识她。“因为她智力方面好像有些问题,小区里的人大部分都知道。”经了解,该女子姓王,没有固定工作,和老公余某同住在该小区内。

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后,王某如实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她说,因为前一天在街上闲逛时,口袋里的手机被别人偷走了,于是产生了报复他人的想法。“我的手机被别人偷走了,我就想偷别人的东西,让他也跟着倒霉。”

当天晚上,她走到小陈工作的店门口时,发现正在充电的电动车,于是便上前把车偷走了。回到家后,王某向老公余某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经过,并让他帮忙把偷来的电动车卖掉。

原本妻子犯了错,作为丈夫的余某有责任制止,但他并没有尽到责任,而是听从王某的建议,以600元的价格将偷来的电动车卖掉了。余某以为车子不是他偷的就没事,但他帮忙销赃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闻潮派出所正在对被盗车辆进行价值鉴定。民警表示,如果价值超过3000元,那么王某和丈夫余某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记牢以下几点,谨防车辆被盗:

1、无论外出还是回家,应将车停放到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如附近没有停放点时,请一定将车和难以移动的固定物体锁在一起,电动车的电瓶可以带回家中存放。

2、车上记得加装两把质量好的车锁,停车时前轮上环型锁,后轮上U型锁。这不仅增加了安全系统,也会给盗偷窃增加难度和时间。因为破坏不同的锁需要不同的工具,而随身携带两样工具即不方便,又容易识破。

3、注意查看自己的爱车也是日常功课。盗窃分子常用手法之一就是在盗窃前故意碰一下目标车身,甚至踹一脚,一听报警器等防盗装置发出响声,就迅速离开,这时候车主一定要起身查看,否则盗车贼会发现车主不注意从而用切断报警器的方法将车开走。

4、在自行车、电动车上均可涂上不可擦掉的明显标记,有意识地让盗车贼有所顾虑,也便于破案后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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