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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老小孤残”特困群体保障水平

作者:子墨    栏目:关注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3-21 19:22

本报讯2016年,山东省级财政突出做好重点困难人群保障兜底,切实加大“补短板”投入力度,落实资金13.7亿元,“老小孤残”特困群体得到较好保障。

———老有所养。加大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力度,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对80—89岁、90—99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和200元高龄津贴。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元护理补贴,进一步提高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

———小有所护。支持各地对生活无着的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

———孤有所托。健全完善困境儿童救助制度,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0元、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补助标准,全省2.5万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残有所依。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内实施1000例人工耳蜗手术”目标。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低保残疾人。开展精神、智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保障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权益。(孔进 严文达 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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