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供5106套公租房
作者:安靖 栏目:房产 来源:和讯 发布时间:2017-06-24 14:26
新华社广州(楼盘)6月23日电(记者 周强)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委获悉,广州市2017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6月26日起接受申请人意向登记,总套数为5106套,房源点17个。6月30日至7月2日房源点开放参观。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分布在白云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和黄埔区,共有一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4种户型。最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供应房源套数。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对象一”指的是7月14日前取得公租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对象二”指的是7月28日前公租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且未在7月17日前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本次分配将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楼层分配原则这四个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对象一”适用以上四个原则,“对象二”适用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和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其中,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要求,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根据多房源点选择原则,分配对象可选择1至15个房源点,工作人员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按照配租顺序原则,复退军人、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孤老家庭、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13类对象优先配租。此外,楼层分配原则也规定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广州市住保办表示,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7月28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