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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鹏飞:开征房产税和实施炒房重税制遏制房地产泡沫

作者:苏婉蓉    栏目:房产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1-18 12:24

中国经济网北京(楼盘)1月18日讯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速研究树立相符国情、顺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针对如何树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接纳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房产税和实行炒房重税制度,树立赞同“住”和克制“炒”的税收调理机制。

倪鹏飞指出,因为既缺少克制触及“炒”房各环节合理的征收制度,又缺少赞同触及“住”房各环节标准的减免制度,税收系统严重滋长了“炒”和影响了“住”。

为了遏制房地产市场这类“炒”的局势,倪鹏飞表示,首先,需求树立标准的中低收入保证房和中等收入普互市品房的用地、开发、假贷、交易、消费等环节的税费优惠制度,构成赞同“住”的税收正向调理机制。其次,树立起征点和差异税率合理的房产税制度,率先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征房产税。树立依据持有时间长短,累进征收有关交易税制度,构成克制“炒”的税收负向调理机制。

除开征房产税和实行炒房重税制度外,倪鹏飞还建议,改革并树立公共财务新体制,构成中央对地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财务投入与人口流动正挂钩,与城市行政级别及财务收入倒挂钩的机制;健全政府市场管理和内部管理行政制度,构建政府的运起色制、鼓励机制和束缚机制;加速出台“住房法”、“住房租赁法”和“房产税法”,构建赞同“住”强保护和克制“炒”硬束缚的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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