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作者:夏冰 栏目:财经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3-01-02 15:49 阅读量:193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四川冠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共计23,999,999.7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发放红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和范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人民币0.60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30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如因自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景荣中心D区B5栋14楼证券部
联系人:王,易金河
七。参考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冠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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