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作者:叶知秋 栏目:财经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05-14 13:15 阅读量:105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前,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深圳有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收盘价累计上涨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实时监控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的偏离度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信息
1.根据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正常,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较大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日前,公司披露了友方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和友方科技: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5月10日,友方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6.4万元,同比变动83%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6万元公司经营持续从疫情中恢复,市场拓展也持续推进未来,它将继续在云—管理—端架构的基础上发展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任何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公司未发现任何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部分所述的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计划和意向, 且董事会未获悉任何根据《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6.4万元,同比变动83%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6万元投资者应关注业绩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2.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把握股市变化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未来股票市场的股价波动及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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