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作者:苏婉蓉 栏目:财经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19-12-02 16:24 阅读量:18222
证监会答复《关于做强做优做大打造航母级头部券商,构建资本市场四梁八柱确保金融安全的提案》时称,下一步工作,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以下为全文:
关于做强做优做大打造航母级头部券商,构建资本市场四梁八柱确保金融安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的政策措施
为推动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我会在“服务实体经济、完善基础功能、防控金融风险”总体原则下,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行业做优做强。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内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支持行业内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及整合。
二是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服务功能。鼓励证券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盘活客户存量资产,发展柜台市场交易,试点信用衍生品、场外期权、跨境衍生品及结售汇等业务,研究推进并购融资,进一步完善、深化资产定价、风险管理和面向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支持证券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按照2018年11月我会联合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完善人才引进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
四是鼓励证券公司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投入,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提高金融科技开发和应用水平。
五是支持证券公司完善国际化布局,按照2018年9月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依法设立、收购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提升为实体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能力。
六是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要求,构建完善的合规风控管理制度和系统,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实现合规风控管理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针对“以社保基金、汇金、中投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加大对国有大型头部券商资本投入”的建议,我会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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