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热线 | 助力西部开发,关注西部民生! |
adtop
adtop01
当前位置: 西部热线 > 财经

福斯特净利下滑30%仍高比例分红实控人成最大受益者

作者:许一诺    栏目:财经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8-03-18 16:19   阅读量:5219   

与A股部分上市公司因连续多年不分红而被投资者视作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上市公司无论业绩好坏,却连续多年坚持分红,似乎是上市公司分红界的“良心”。光伏行业封装材料龙头企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斯特,603806.SH)便是其中一家。

3月15日晚间,福斯特发布利润分配预案,由其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斯特集团)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元(含税),并同时自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这是福斯特自2014年上市以来,连续第四年实施高比例分红。

在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同公布的还有该公司去年的业绩成绩单。不过,高比例分红之下,福斯特2017年遭遇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年报显示,该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85亿元、5.85亿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16.03%和下降30.97%。

福斯特的主营业务围绕着光伏封装材料展开。尽管该公司目前正试图将项目投资的产业方向从光伏封装材料拓展至电子化学材料、锂电池软包材料和LED封装材料等新兴产业材料,但从目前主营产品的营收占比上看,光伏封装材料依旧是福斯特绝对的支柱型产品。年报显示,2017年,福斯特EVA胶膜和背板产品分别给该公司带来38.87亿元和5.08亿元的营业收入,占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84.78%、11.07%,合计占比超过九成。然而,正是其主营业务结构呈现出单一业务营收占比过高的现象,福斯特整体的业绩极易受到封装材料销售情况的影响。

年报显示,该公司去年共计销售EVA胶膜5.77亿平米、背板3734.61万平米,较2016年分别增长23.52%、88.92%。但由于上述两大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以及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升的影响,销售量的增长并没有带来利润的上升。根据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2017年,福斯特EVA胶膜和背板营业成本增幅分别为31.79%、79.02%,均超过所对应的营业收入增幅,由此造成报告期内两大产品毛利率下滑——EVA胶膜和背板2017年毛利率分别为20.37%、24.38%,较2016年分别减少10.79个百分点、5.18个百分点。

毛利率下滑成为一些机构在对福斯特今年进行盈利预测时的重要考量。中金公司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其将福斯特2018年每股盈利预测从2.07元下调至1.69元,降幅18%。在去年10月份发布的研报中,中金公司也曾对福斯特2018年的盈利预测进行下调。彼时,其将该公司2018年每股盈利预测从2.4元下调至2.07亿元。

虽然福斯特去年净利润降幅超过三成,但是该公司却继续坚持高比例分红。根据分配预案,福斯特2017年度利润分配共涉及派发约2.41亿元现金红利和1.21亿股的转增股。界面新闻记者统计,自2014年至今,福斯特连续四年派发现金红利累计11.05亿元(含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金额)。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福斯特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控制了福斯特绝大部分股份,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成为多年来分红的最大受益者。

根据福斯特目前的股权结构,该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福斯特集团、林建华以及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临安同德实业),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这三位股东所持福斯特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56.29%、21.30%、6.12%。这其中,福斯特集团由林建华和张虹共同持股,两者为夫妻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林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福斯特逾七成的股份。由此可计算,待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林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2014年至今累计获得的现金红利超过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福斯特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未明确未来6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公司股票。

受到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影响,福斯特股价收到提振。截至3月16日午盘,福斯特股价报收35.14元/股,涨幅7.49%,一扫此前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下跌的阴霾。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adl03
adr1
ad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