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跳槽年终奖纠纷易发80、90后诉讼达七成
作者:白鸽 栏目:财经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18-02-01 20:14 阅读量:19683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临近春节,年终奖已成为劳动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实践中,年终奖发放往往会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导火索”。北京二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因年终奖等各类奖金发放引发的纠纷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用工法律风险,二中院对劳动者春节前后跳槽引发的奖金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门调研。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二中院共审结涉年终奖纠纷案件179件,其中2015年审结18件,2016年审结60件,2017年审结101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上述纠纷案件中,离职时间在春节前后(11月-3月)的数量较多,共计115件。相关案件的争议点主要有三类:
一是用人单位是否发放年终奖。 劳动者离职后索要年终奖,不少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发放年终奖的事实。此类案件有21件,占案件总数的11.7%。
二是劳动者是否达到绩效考核标准 。劳动者离职后索要年终奖,部分用人单位辩称劳动者未达到年终奖发放的绩效考核标准或绩效考核不合格,因此不应发放年终奖。此类案件有36件,占案件总数的20.1%。
三是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离职,是否失去享受年终奖资格。 劳动者离职后索要年终奖,用人单位往往主张劳动者在奖金发放时离职,无权享受年终奖。此类案件有95件,占案件总数的53.1%。
就此,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案件特点 主要包括:奖金名目繁多,性质界定困难;争议类型多样,纠纷化解难度大;80、90后劳动者诉讼占比较大,更加追求公平和附带诉讼较多,劳动者胜诉率较低。
原因 主要有:对奖金发放认识存在误区;奖金发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部分用人单位奖金发放随意性较大和用人单位绩效考核程序存在一定瑕疵。
对此,二中院提醒建议劳动者,尽可能将相关待遇约定落实在纸面上;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和合理规划,莫盲目跳槽。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建议则是,明确约定相关待遇,减少争议发生;加强沟通,提高奖金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奖金设置和发放更加注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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