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蓝皮书》:部分贫困家庭脱贫能力低
作者:牧晓 栏目:财经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6-21 09:03 阅读量:13154
中新网沈阳6月20日电 (记者 沈殿成)由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辽宁蓝皮书:2017年辽宁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发布会,6月20日在辽宁社会科学院举行。蓝皮书指出,辽宁省部分贫困家庭脱贫能力低。扶贫越到最后,剩余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越低,扭转自身状况的难度越大。
2016年7月,辽宁省统计局对全省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状况和从业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农村贫困家庭健康劳动力明显缺乏,教育素质明显偏低,受家庭羁绊影响较大。
首先,健康劳动力缺乏,劳动致富能力不足。根据2016年初建档立卡户资料统计,按人口计算:辽宁省贫困户中60岁以上人口占41.9%,16岁以下人口占6.9%,16~59岁的劳动力人口占51.2%,这一比重比1%人口抽样调查乡村同年龄段劳动力低14.2个百分点。在16~59岁人员中,刨除因病、因残等身体健康原因丧失劳动力的,其余劳动力仅占全体贫困人口的34.4%。也就是说,全省贫困人口中,只有约1/3的人为健康劳动力,能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家庭计算:16岁以下的孤儿家庭占0.2%,孤儿和老年人组成的祖孙家庭占0.5%,老年人家庭占39.6%,共有40.3%的贫困户家中没有16~59岁的劳动力,这部分家庭人口占总贫困人口的26.9%,主要依靠简单的劳动收入和养老金、低保金、五保金等转移性收入维持生活。
其次,教育素质偏低,竞争能力偏弱。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贫困户劳动力人口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7.6%,初中文化占56.4%,即贫困户家庭的劳动力有94%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在适龄劳动力中,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劳动力占8.8%,被认证为有技能的劳动力仅占0.3%。人员教育素质偏低导致绝大部分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只能从事纯体力性劳动或季节性劳动,工作技术含量低,劳动收入偏少。在就业形式选项中,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占69.7%,2015年由于粮食价格较低等因素农民种粮收入有所减少;外出打工难度较大,有83.1%的调查者反映不好找工作,有34.9%的劳动力从事零散打工,在市场环境波动中,贫困家庭劳动力教育素质偏低促使其处于竞争弱势地位。
再者,受家庭羁绊影响,现实选择很艰难。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按人口计算,患有大病的占8.6%,残疾的占6.1%,长期慢性病的占38.1%;按户计算,因病、因残致贫的占78.3%。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面对家中窘况,一方面承受着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关于家中用钱最多的地方,有44.6%的调查对象将治病及买药排在第一位,其次是日常生活开销,占26.1%。长期积累的医疗费用和疾病本身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没有精力和信心摆脱贫困,坐等政府扶持。另一方面要担负起家人的日常护理重担,限制了其劳动就业和输出,相当程度上减少了家庭的收入。调查数据显示,没有外出打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有53.1%是因为要照顾家庭,而外出打工的劳动力中,有48.6%的调查者表示受家中无人照顾困扰,打工主要选择在离家近的地方,不能够安心工作。
蓝皮书指出,就贫困人口总体看,主观上,确实存在少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自主脱贫意识差,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或缺少技能等,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不去积极主动就业、创业,对来自政府、社会的帮扶形成了依赖。但是原因主要还是在客观的,多数贫困人口是多因素叠加导致的复合型贫困,帮他们脱贫的难度较大,常规、单一的扶贫措施难以实现稳定脱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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