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个人买入分级基金需日均持有30万元证券类资产
作者:牧晓 栏目:财经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6-09-10 03:20 阅读量:9312
深交所9月9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询看法稿)》公布征询看法。
据了解,为标准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恰当性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日前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询看法稿)》并向社会公布征询看法。《指引》依照“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恰当性安排、投资者签订《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提醒书》的有关要求和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投资者恰当性制度,增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提醒。借鉴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高风险金融产品或业务在投资者恰当性管理方面的经历与做法,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个人投资者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有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价并签订《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提醒书》。不满足上述投资者恰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仍可自主选择持续持有或许卖出或许合并赎回如今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二是强化风险警示办法,提升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用性。联合分级基金在触发下折算过程当中的运作管理经历,规定产生下折算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应于折算基准日在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针对也许或已经产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风险提醒宣告;在折算基准日对B类份额下午增加停牌1小时;会员应依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转达风险提醒信息。
三是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度,推进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实行投资者教育职责。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充足提醒分级基金投资风险,增强对投资者的服务,妥当处置有关抵触纠纷。四是明确投资者责任和责任,提升投资者风险意识。要求投资者遵守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恰当性管理有关证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精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另外,依据分级基金现行运作管理机制,《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精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有关方面做好充足的打算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公布到正式实行前,会预留必定的过渡期。同时,为便就手场各方更好地懂得《指引》,深交所拟定并同步公布了《指引》有关问答,供大家参考。
据了解,本次《指引》征询看法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下一步,深交所将依据市场各方看法,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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